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1.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的等级分为三等,一等助学金为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为每生每年3000元,三等助学金为每生每年2000元,按月发放。
2.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积极参加勤工俭学活动。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学生本人要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黑龙江科技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各二级院(系)、校区审查后,报学生处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建议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编制《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并将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同时抄报省财政厅。
学生处根据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及资助档次报财务处,由财务处将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给受助学生。
4.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