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办公室)职责范围
1.负责国家资助政策宣传落实,推进资助育人平台建设,开展受助学生诚信教育,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案库建设与动态调整。
2.负责国家助学金及其他各类资助项目的评定、审核、发放和档案管理,维护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3.负责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核、发放,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审核。
4.负责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学生日常管理及酬金审核、发放。
5.负责黑龙江省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评审、发放。
6.负责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咨询,组织动员学生参保缴费。
7.负责办公室综合事务,组织安排部(处)务会、辅导员工作例会,起草学生工作计划和总结,管理学生工作档案室、网络群组及内部资产。
8.完成学工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思想教育科职责范围
1.负责统筹全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制发学生教育管理服务重点工作提示,开展主题教育、班团活动和思想动态调研,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2.负责建设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学生评优评奖。
3.负责协调开展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大型学生教育活动。
4.负责学生工作文化建设,管理学工系统宣传阵地,指导青年传媒中心学工部(处)工作站建设。
5.负责学生违纪档案管理,开设行为重修课,规范学生违纪处分解除流程。
6.完成学工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生管理科职责范围
1.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依法依规处分违纪学生。
2.负责建立并实施学工系统值班制度,组织学生工作例会,协调督办“接诉即办”工作。
3.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4.负责组织协调新生入学接待与毕业生离校等工作。
5.负责学风建设,开展学风管理、评估和预警。
6.负责“一站式”学生社区规范化建设,推进文明宿舍建设,加强智慧学工信息化建设,指导“一站式”社区学生自律委员会。
7.负责学生宿舍分配与调整,办理、发放、管理学生证,组织协调学生冬季清雪。
8.完成学工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队伍建设科职责范围
1.负责起草、修订和完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制定队伍建设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
2.负责构建校院两级辅导员、班主任培训体系,组织实施岗前培训、在岗研修、专题培训和骨干高级研修。
3.负责完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年度或学期考核,将考核结果运用于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奖。
4.负责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组织与服务。
5.负责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组建和省级辅导员工作室培育,组织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最美辅导员”评选及省级推荐,开展优秀辅导员评选表彰。
6.负责配合人事部门做好全校专职辅导员招聘考核,协同各学院做好辅导员岗位核定与配备管理。
7. 完成学工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职责范围
1.负责统筹全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组织心理普查、危机排查、危机干预及学生骨干培训。
2.负责指导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与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
3.负责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相关科学研究。
4.负责统筹中心软硬件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
5.完成学工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军事理论教研室职责范围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高校国防教育、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政策,落实各项战备任务。
2.负责军事理论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相关理论研究。
3.负责协调组织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国防教育,抓好军民共建、拥军优属工作。
4.负责学生兵役登记,兵员征集,入伍、退役学生教育管理,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
5.负责指导与军事武装有关的学生社团建设。
6.负责统筹、管理、考核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所属基层教学组织的教学管理及教师队伍建设。
7.完成学工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德育与劳动教育教研室职责范围
1.负责制定学校德育和劳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学院有序开展学生德育与劳动教育实践,组织考核与答辩。
2.负责劳动教育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相关科学研究。
3.负责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协助思想教育科做好文化宣传、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和学生评优评奖工作。
5.完成学工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 P.C:150022 黑ICP备05006845号
Copyright © 2020 黑龙江科技大学-信息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