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技大学
学生参加早操规定
为了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贯彻落实《黑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实施意见》,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1、在校学生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早操。
2、不准迟到、早退和旷操。
3、做操期间不准打闹、说笑。
4、学生出操时不得穿高跟鞋、拖鞋,不得穿不适合做操的服装。
5、听从领操员指挥,服从管理人员管理。
6、早操迟到、早退一次按旷课1/2学时计,每旷操一次按旷课1学时计,依据《黑龙江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早操实行考勤制度,体育班长负责本班的考勤工作,定期将考勤结果上报所在学院学工办,各学院学工办将本学院学生早操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后,同其它考勤一起上报到学生处。学生处将全校的早操考勤情况进行月统计后通报全校。
8、各学院、学生处每学期要开展早操评比工作,对早操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肯定成绩,查找差距,并制定相应措施进行改进,总结后要形成文字材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