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科技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国庆节前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国庆节前后开展“九个一”教育活动,特制定教育活动方案如下。
一、教育时间
9月24日-10月8日
二、教育形式
利用传统阵地和新媒体“云阵地”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发布倡议、分享体会感受、组织班会活动等形式进行学习宣传教育。各学院要科学设计,精心准备,发挥校园文化活动育人功能,积极开展班会、制作宣传板报、推荐优秀书籍,加强教育宣传,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积极打造学习型班级。
三、教育内容
(一)开展一次主题思想教育。围绕“爱国 润德 勤学 励志”主题开展思想教育活动,教育学生爱党爱社会主义,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强化学生思想动态监控,预防和制止学生参加非法组织,及时处理和解决发现的问题和学生诉求,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一次“科普防疫,健康校园”校园疫情防控线上问答教育活动。通过科普线上答题活动,普及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知识,教育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疫情,提高科大学子疫情防护意识和能力,对学校的各项规定做到应知应会,引导学生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三)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增强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强化防疫知识和自我约束能力。针对学校临近松花江边,学校门前过往车辆较多等实际情况,要求学生注意出行交通安全,做好自我保护;针对学生在校园和宿舍的时间比较集中,加强寝室防火防盗等教育工作,提高学生识险避险的能力,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和饮食安全,预防各类传染疾病发生。
(四)召开一次线上家长会,强化家校联合教育。各学院以年级或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线上家长会。详细全面地介绍我校秋季学期教育管理有关计划,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等,引导家长理解并支持、配合学校工作,家校联合,增强家庭指导的针对性,共同为学生新学期学习生活做好安排。
(五)开展一次校规校纪教育。明确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总要求、公寓封闭式管理、校园准封闭管理、日常教育管理等相关具体要求。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校园日常管理,使学生尽快调整好学习生活状态,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学校的校园生活规律;引导学生理性看待特殊时期的校园防控举措,自觉配合防控工作和校园管理。
(六)开展一次基础文明养成和劳动教育。开展以“待人有礼貌、公共场所有秩序、男女交往有分寸、分担区有人扫”、“文明教室、文明宿舍、文明就餐、文明待人、文明上网”为主要内容的“四有”、“五文明”建设,强化大学生良好行为养成,引导学生理解和认同劳动教育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各班级要对学习区域进行清扫,保证良好的校园环境;学生寝室要按照“七无一齐”的标准整理寝室卫生,确保寝室卫生达标,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到勤通风、勤打扫。
(七)组织一次学习大讨论活动,强化以就业为导向的学风教育。持续开展学风教育引导,使学生进一步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习纪律、践行学习诺言、实现学习目标。组织学生围绕“如何摆脱拖延症”、“如何快速进入学习状态”、“如何解决学习的核心干扰”等问题进行讨论,为有效利用时间、提高专注力、高效学习采取周计划、月计划,教育引导学生采取多种学习方式,感受更快更好地完成学习目标带来的成就感,从而有效地提高理解、快速阅读、时间管理等能力。
(八)开展一次幸福打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关注学生的心理状况,启动“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联动机制,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心理骨干积极作用,针对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和应激症状,持续开展心理危机排查,及时发现,及时干预。开展生命教育,引导学生敬畏生命,敬畏自然。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班级QQ群、QQ空间、班级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连续21天通过文字、图片、短视频等形式,发布每日幸福瞬间打卡。使学生树立自尊自爱、理性和平、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九)开展一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新风尚,强化大学生良好行为养成,加强节约粮食宣传教育,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争做爱粮节粮的倡导者、示范者、践行者和宣传者,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氛围。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做好各项活动组织落实工作,切实制定好本学院各项活动的具体方案(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一周内交到学生处教育科),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统筹安排各项思想教育活动的开展。
(二)丰富学习形式。各学院要将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强化理论和政策引领;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强化学生实践参与;与案例教育相结合,宣传先进典型,发挥示范感召作用,剖析反面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使教育效果影响到每个学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扩大教育活动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请各学院将在10月8日之前将本学院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照片)发送至学生处教育科,联系人:宋喆。
学生处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