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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设置

学工部(处)内设机构职责范围

一、思想教育科职责范围

1.负责统筹全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开展主题思想教育、班团活动及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2.负责建设实施学生素质综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学生评优评奖等工作;

3.负责协调开展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大型学生教育活动;

4.负责管理学工系统宣传阵地,指导“易班”发展中心和青年传媒中心学工部(处)工作站建设等工作;

5.负责管理学生违纪档案,开设行为重修课,规范学生违纪处分解除流程并组织实施等工作;

6.负责完成部(处)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职责范围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搭建资助育人平台,加强贫困生资助诚信管理等工作;

2.负责开展贫困生认定工作,建立健全贫困生档案库并做好动态调整工作;

3.负责做好国家助学金及其他各类资助项目的评定、审核、发放及资助档案管理相关工作,管理维护国家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4.负责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核及发放,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评审、发放等工作;

5.负责做好勤工助学岗位的设定,勤工助学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工资审核、发放等工作;

6.负责做好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咨询,组织动员学生参保缴费等工作;

7.负责落实上级有关辅导员队伍建设政策制度,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

8.负责完成部(处)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学生管理科职责范围

1.负责规范学生日常行为,依法依规处分违纪学生等工作;

2.负责建立实施学工系统值班制度;

3.负责监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新生入学接待与毕业生离校等工作;

5.负责加强学风建设,开展学风管理、学风评估、学风预警等工作;

6.负责规范建设“一站式”学生社区,推进文明宿舍建设,加强智慧学工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7.负责指导管理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

8.负责分配调整学生宿舍,办理、发放、管理学生证,组织协调学生冬季清雪等工作;

9.负责协调与督办学工系统“接诉即办”工作;

10.负责具体指导“一站式”学生社区学生自律委员会;

11.负责完成部(处)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职责范围

1.负责统筹全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组织开展心理普查、危机排查、危机干预及学生骨干培训;

2.负责指导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与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

3.负责做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相关科学研究等工作;

4.负责统筹中心软硬件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

5.负责完成部(处)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国防教育与军事理论教研室职责范围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高校国防教育、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政策方针,落实各项战备任务;

2.负责做好军事理论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相关理论研究等工作;

3.负责协调组织学生开展军事技能训练、国防教育,抓好军民共建、拥军优属等工作;

4.负责做好学生兵役登记、兵员征集、入伍和退役学生教育管理、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等工作;

5.负责指导与军事武装有关的学生社团建设工作;

6.负责统筹安排、管理、考核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所属基层教学组织的教学管理及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

7.负责完成部(处)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德育与劳动教育教研室职责范围

1.负责统筹学生德育与劳动教育实践工作,指导各学院开展相关活动;

2.负责做好劳动教育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相关科学研究等工作;

3.负责协助思想教育科完成部门内部综合事务的协调管理工作;

4.负责做好少数民族学生事务工作;

5.负责完成部(处)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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