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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通知丨关于评选2018年度“源泉奖、助学金”的通知

作者:  发表时间:2018年09月30日 14:14  责任编辑:刘睿  来源:   点击数:

全校同学:

为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生处通过大学生创业实践商场利润设立“源泉奖学金”和“源泉助学金”,用于奖励自强自立、勇于实践、学习优异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现将2018年度“源泉奖、助学金”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一) 源泉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源泉奖学金”奖励总金额3万元/年,标准为1000元/人,奖励30人。

2、评选条件

凡黑龙江科技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且家庭经济困难,在勤工助学连续工作六个月及以上学生。

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该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社会公德,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达到班级前30%),无挂科,无违纪,勇于进取创新,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二)源泉助学金

1、资助标准

“源泉助学金”资助总金额为5万元/年,标准为500元/人,资助100人。

2、评选条件

2018级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科学生或确实存在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评选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源泉奖助学金审批表》;

2、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审;

3、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按要求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报送至学生处。

三、具体要求

1、“源泉奖学金”按照名额分配表中分配名额进行等额上报,原则上必须为勤工助学在岗学生且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学生,如果未有满足条件学生,则该名额轮空,由学生处统一收回再行分配。

2、“源泉助学金”资助对象原则为2018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和勤工助学在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学院不限名额,名额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联评后设定。“源泉助学金”申请表后须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复印件。

3、学生填报申请表时,需填写中国工商银行卡号,以用于奖助学金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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