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黑龙江科技大学学工部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生管理   >   日常管理   >   正文

关于围绕文明寝室建设在学生中开展“四防一改”教育活动的指导意见

作者:学生处  发表时间:2012年08月11日 12:36  责任编辑:xjy  来源:   点击数:

学生寝室是大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学生寝室文明程度如何,不仅反映出每位学生的日常行为、精神风貌和道德品质,同时也直接反映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战的效果。加强文明寝室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需要,是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提升基础文明素质的需要,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文明寝室建设,传承我校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的优良传统,将学生公寓建设成为促进学习、体现素质、培育文明、展现风貌的育人阵地。经研究决定,在学生公寓中开展“四防一改”(防火、防盗、防疫情、防隐患、改善卫生状况)的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八届二次教代会精神,围绕学校更名大学建设,按照和谐校园建设要求,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为核心,以充实文化内涵为关键,以健全的制度为保证,以提升基础文明素质为重点,以服务学生发展为宗旨,全方位加大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的力度,切实将学生公寓建设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着力点,服务学生成长的创新点,安全稳定工作的基本点,基础文明素养的展示点。

二、活动时间

2012年2月27日---2013年1月15日

三、活动内容与措施

(一)防火。学生公寓是高校人群最集中、最密集的场所,尤其是我校教学用房面积不足,学生活动空间相对较小的现实条件形成了学生大部分时间停留在寝室的现实。学习、生活、娱乐等多样化的寝室活动形式,给学生公寓的安全防火埋下了诸多潜在隐患。特别是近来发生的高校公寓火灾事件,如2008年上海商学院公寓火灾、2012年1月哈理工公寓火灾等,更是给学生公寓防火工作敲响了严肃的警钟。为此,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状态加强学生公寓防火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消防教育和消防能力培训。通过主题教育、案例教育、警示教育、专题讲座等普及消防知识和消防法,提高学生对防火重要性的认识和安全预防“四项能力”。二是加大对明火、电火的监管、防控力度,特别是对吸烟的学生群体要重点教育。坚决杜绝在寝室吸烟、使用违章电器、酒精炉等现象发生。三是对寝室用电安全进行合理设计,每个院系针对房间结构对电线、网线的布置制定出方案。

(二)防盗。学生公寓是校园盗窃事件的高发地,被窃物品大多是大宗物件和贵重物品,在案件的性质上大多为内部实施盗窃。既给失窃学生造成财产损失,又影响学生学习情绪,个别实施盗窃的学生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一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种载体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和防范意识。二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使学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三要增强学生的警惕性,做到人走锁门,保管好自身物品,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案。

(三)防疫情。防疫情是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结合各季节特点,有侧重地做好各类传染性疾病、扩散性疾病的预防工作,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并积极引导学生学会健身。要从源头上切断各种传染源,禁止学生在寝室内用餐,坚决杜绝在寝室内饲养宠物现象的发生,舍务科定期协调防疫办对学生公寓进行消毒。

(四)防隐患。隐患险于事件,防患胜于救灾。要利用3月份一整月时间对学生公寓区进行全方位、全范围的隐患排查工作,围剿隐患,消除险情。学生处重点做好公寓区内各种硬件实施的隐患排查,院系重点做好寝室内的各种隐患排查,并形成隐患排查整改报告,并于3月30日上交学生处管理科。

(五)改善卫生状况。保持寝室良好寝室卫生是培养学生良好生活习惯的重要途径,是加强文明寝室建设的最基础性工作,是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是展示学生文明素质的窗口。一要通过教育引导,使学生思想认识到位,通过管理督导,使学生规范到位,服务疏导,使学生行动到位。二要按照思想政治工作进公寓的要求,专职学生工作干部做到勤深入、勤检查、勤协调,参照“七无一齐五提倡”标准,保证每个房间卫生状况达标。三要加强公寓文化建设,学生处会同院系,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将学生公寓建设成为集思想性、学习性、知识性、人文性、规范性于一体的育人阵地。

四、工作保障

1、组织分工。“四防一改”工作由学工部和二级院系共同组织实施。学工部层面负责总体要求、具体指导、协调建设和督促落实。院系层面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落实。

2、机制建设。一是学工部将“四防一改”工作作为专项工作予以检查和评比,工作开展情况将按一定比重列入院系学生工作及辅导员工作考核内容,评比结果、工作经验定期通过网络、学生工作简报等予以公布。二是实施包保责任制。形成学工部机关人员包公寓,辅导员包楼层,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包房间的工作形式。

3、工作要求。“四防一改”工作要与“五讲五比”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德育实践工作相结合,与“四禁止”、“四文明”建设工作相结合。

 

 

                                                                  

                                                          学生部(处)

                                                           2012年2月27日

上一条:五一放假期间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要求
下一条:关于加强文明教室建设的通知

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 P.C:150022  黑ICP备05006845号


Copyright © 2020 黑龙江科技大学-信息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