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科院办文[2012]19号《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实际,现对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
1、国庆节放假时间为:9月30日—10月7日,放假8天。9月29日(星期六)上10月4日(星期四)的课。学生10月7日晚19:00前必须返校。
2、自10月8日起,学校执行新的作息时间。其中,上午作息时间不变,下午由原14:00-17:30调整为13:30-17:00,学生就寝时间为22:30(详见黑科院办文[2012]19号)。
二、对学生的相关要求
(一)对学生的政治纪律要求
严禁学生参与传销活动;严禁学生参与“法轮功”等非法组织;学生要做到理性表达爱国情感,放假期间不允许学生参加未经审批的集会、游行等活动。
(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求
1、放假期间不允许学生组织外出郊游。对不履行手续私自组织外出郊游的学生,外出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一经发现学校将对组织者和参与者严肃处理。
2、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禁学生在寝室内使用违章电器、抽烟、点蜡和乱拉电线、网线;要妥善保管好个人的贵重物品,不得留宿校外人员,一经查明,将严肃处理。
3、不要到松花江边玩耍、打闹,不到松花江中游泳,外出乘车、乘船要注意自身安全;假期留校学生外出,要在晚19:00前返校。
(三)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要求
1、对请假离校学生的要求。
(1)学生回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假期离校学生要以班级为单位到辅导员办公室请假,认真填写假期离校(留校)学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准确登记联系电话、外出地点、离校时间、返校时间等信息,离校学生在认真阅读相关要求并能做到自觉遵守后,由本人签字确认。
(2)所有学生假前不得提前离校(没课的除外),必须上完9月29日的课程。请假的同学要按时返校,所有提前离校和无故延期返校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
2、对假期留校学生的要求。
(1)凡未填写假期离校学生登记表的学生,视为假期留校,请留校学生认真填写假期离校(留校)学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
(2)假期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杜绝夜不归寝、包宿上网、在外租房、外出饮酒(酗酒)、打架斗殴等违纪现象的发生。
(3)禁止以同学会、同乡会等名义聚众饮酒、酗酒,
(4)假期学生处将会同各院(系)值班的辅导员老师对留校学生的违纪现象进行检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具体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结合本单位学生实际,制定假前及假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方案,确保对请假离校的学生要教育到位,对假期留校的学生要管理到位。各院(系)要于9月28日下班前将本单位学生思想状况排查情况、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假期离校和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要求落实情况上报学生处。
2、原则上要求各院(系)组织假期留校学生开展联欢会、座谈会等活动,丰富假期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要特别关注假期留校的2012级学生,使他们能够感受到节日氛围。
3、假前要由班主任组织召开班会,将假期学校对学生的相关要求传达到每名学生,并由班主任老师组织学生填写假期离校(留校)学生信息登记表,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并组织学生签订《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学生遵章守纪承诺书》。同时,由班主任老师对班级学生的思想状况进行排查,将排查结果报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假期离校(留校)学生信息登记表院(系)学工办留存。
4、各院(系)要于9月28日上午下班前将假期离校学生人数统计表(见附件2)上报学生处。
5、各院(系)在假期内要安排专职学生工作干部值班,检查本单位假期留校学生的整体情况。请于9月28日上午下班前上报假期值班安排(见附件3),学生处值班室值班正常。假期值班人员每天下午15:30到学生处会议室碰头。
6、各院(系)要于10月7日晚组织检查夜不归寝,准确统计学生返校情况(见附件4),10月8日10:30前上报学生处。
附件1:假期离校(留校)学生信息登记表
附件2:假期离校学生人数统计表
附件3:各院(系)假期值班安排
附件4:未返校学生人数统计表
学生处
2012年9月24日